新闻中心 本地资讯 | 业界新闻 | 家居资讯 | 人物访谈 | 成交快报 | 直达县区 | 折扣促销 | 楼市汇总 | 专题策划

菏泽某村17名前届和现任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被举报!7人被开庭审理!

作者:菏泽房产网   时间:2018-09-25 09:36:40   来源:菏房网   点击: 3271

  9月21日,菏泽市曹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兰某某等7人职务侵占案。据悉,该案是曹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,曹县监察委调查终结,并移送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首例职务侵占案。

  据了解,该案是公民举报,经领导批准,曹县监察委组成调查组进行初核和立案调查,历时120天调查终结,9月4日,移送曹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,9月14日,曹县人民检察院向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9月21日,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
  基本案情是:2018年1月份的一天上午,曹县砖庙镇十三村社区党支部召开点名会时,在村委会办公室内,经被告人兰某某、董某某、翟某某、王某某、贾某某、李某某、岳某某等七人商议后,决定将被告人翟某某管理的村集体账外资金11.2万元,由十三村前届和现任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干部共17人予以私分,其中被告人兰某某、董某某、翟某某、王某某、贾某某、李某某、岳某某七人每人分得8000元,其余村委会委员每人分8000元或5000元,案发后,涉案11.2万元均已退回。曹县人民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。
 

来源:菏泽曹县法院



郑重声明:
  • 1、本站在此郑重声明,欢迎媒体、同行转载本网站信息,转载时请必须注明文章出处:菏泽房产网(菏房网),如今后若发现采用本站引用的文章而不注明出处者,本站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  • 2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菏泽房产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
  • 3、保护菏泽房产行业原创内容版权,遵守互联网行业自律。

上一篇:菏泽火车南站家属院启动征收!补偿标准公布!
下一篇:最新通报!菏泽一幼儿园3岁孩子被园长拿茶杯砸伤头部!涉事园长已被拘留!